第九章 离婚(5)
离婚过程对多数人来说无疑是个痛苦的过程。在问答“离婚之前、离婚过程中和离婚之后这三个阶段中在哪个阶段最感孤独、最影响健康和工作情绪”这个问题时,65%的人认为是在“离婚过程中”由于当事人在这一过程中往往极度痛苦和不理智,对配偶由爱生怨或生恨者有之,采取报复行为者有之。女性往往采取破坏对方名誉的手段,而男性则往往以暴力相威胁。
关了未成年子女的归属问题,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双方一般各得、个或两个,但也有一方(往往是男方)得不到子女的情况。例如,一位男性离婚者希望得到两个儿子中的—个,怛15岁和10岁的两个孩了均明确选择跟母亲。
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得到孩子的比例高达以上,旦多数都是双方同意的。离婚过程中为子女归属问题发生剧烈冲突的在样本中并不多见。对“未得到子女的一方能否看望孩子及多长时间可以看一次孩子”的问题,问答可随时自由看望的占7。5,二周至半年看望一次的占18。7,有5的离婚者因宵怕影响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、害怕打乱孩子内心的平静、或想比孩子尽量忘掉自己以及不想看望等理由,在离婚后不看望孩子;尚有6%的离婚者看不到孩子;其余的人对这一问太题未予回答。例如有——位女性离婚者,因离婚后调往异地工作而基本上无法与孩子见面。另外一位女性离婚者,在孩子18岁前不准前夫看望,理由是以此惩罚因外遇导致家庭破裂的前文配偶。
未得到子女的一方每月(或每季度、每年及一次性)按时付抚养费的占9。,其数额最多为每月70元,最少17元,平均0元左右。但他们付出的实际数额往往高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时的规定,最高可达每月100元,平均40元左右。一般是付费一方自愿这样做的。
在财产的分割上,样本中有6的人认为这不是重要问题,不愿斤斤计较而愿做出让步。8的人甚至表示随对方挑选或只带走自己简单的衣物。其中多数是因孩子归了对方而不争甚至不要财产的。还有一些人或因自己一方外遇造成离婚,心里有负疚感,或因系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,只求能遂愿而别无他求,或有过失,被对方“扫地出门”。样本中认为财产分割合理的占4。4%,不合理的占17。4%,无所谓的占9。
离婚过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住房问题。在住房普遍紧张的情况下,离婚后一方往往失去住房,或凹父母家中,或住集体宿舍,还有人无固定住处,被戏称为“马路天使”,在亲友处借宿。例如,有一位女性离婚者因无房而不得不放弃子女抚养权,以致对方再婚后孩子得不到良好照顾,自己也无法要回。
离婚过程中,当事人有时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干预,其中包括双方家长、亲友及同事的各种反应。从我们的样本看,除一方有通奸或外遇提出离婚、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的情况外,行政领导、家长亲友及社会舆论强烈干预离婚事件的情况已不多见。对离婚当事人的行动更为理解的多为朋友,而不是家人。
离婚后果
离婚后果包括离婚对当事人精神状况、身体状况、经济状况的影响,以及对孩子心理、抚养、教育等方面的影响。
当事人对离婚总的感觉有:认为离对了、必须离并有轻松感、解脱感的占54。5;认为不是好事但面对现实别无选择的占6。%;认为自己倒无所谓但对孩子不好的占。7;认为不该离、离了不好的占9。1%,等等。多数人在离婚后有孤独感69%。一位女性离婚者说,“离婚后的家就像一片废墟”。一位男性离婚者说,“1年的夫妻一朝分手,过去的生活就如同是一场梦。自己硬挺着,精神尚未失常,已是勉为其难”。
将近半数的离婚者由于没有一个可说心里话的朋友圈子,更使其孤独难以排遣。离婚后无孤独感的在样本中仅占0。9。据一位女性离婚者说,自己从原来两人终日缠绕不清的感情痛苦和烦恼中解脱出来,“眼界开阔了,对生活的理解也加深了。”一位男性离婚者说,离婚后自己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,好像—下子就成熟了。无论在工作学习还是业余活动中都更加坚强和自信了。(未完待续) 离婚过程对多数人来说无疑是个痛苦的过程。在问答“离婚之前、离婚过程中和离婚之后这三个阶段中在哪个阶段最感孤独、最影响健康和工作情绪”这个问题时,65%的人认为是在“离婚过程中”由于当事人在这一过程中往往极度痛苦和不理智,对配偶由爱生怨或生恨者有之,采取报复行为者有之。女性往往采取破坏对方名誉的手段,而男性则往往以暴力相威胁。
关了未成年子女的归属问题,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双方一般各得、个或两个,但也有一方(往往是男方)得不到子女的情况。例如,一位男性离婚者希望得到两个儿子中的—个,怛15岁和10岁的两个孩了均明确选择跟母亲。
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得到孩子的比例高达以上,旦多数都是双方同意的。离婚过程中为子女归属问题发生剧烈冲突的在样本中并不多见。对“未得到子女的一方能否看望孩子及多长时间可以看一次孩子”的问题,问答可随时自由看望的占7。5,二周至半年看望一次的占18。7,有5的离婚者因宵怕影响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、害怕打乱孩子内心的平静、或想比孩子尽量忘掉自己以及不想看望等理由,在离婚后不看望孩子;尚有6%的离婚者看不到孩子;其余的人对这一问太题未予回答。例如有——位女性离婚者,因离婚后调往异地工作而基本上无法与孩子见面。另外一位女性离婚者,在孩子18岁前不准前夫看望,理由是以此惩罚因外遇导致家庭破裂的前文配偶。
未得到子女的一方每月(或每季度、每年及一次性)按时付抚养费的占9。,其数额最多为每月70元,最少17元,平均0元左右。但他们付出的实际数额往往高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时的规定,最高可达每月100元,平均40元左右。一般是付费一方自愿这样做的。
在财产的分割上,样本中有6的人认为这不是重要问题,不愿斤斤计较而愿做出让步。8的人甚至表示随对方挑选或只带走自己简单的衣物。其中多数是因孩子归了对方而不争甚至不要财产的。还有一些人或因自己一方外遇造成离婚,心里有负疚感,或因系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,只求能遂愿而别无他求,或有过失,被对方“扫地出门”。样本中认为财产分割合理的占4。4%,不合理的占17。4%,无所谓的占9。
离婚过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住房问题。在住房普遍紧张的情况下,离婚后一方往往失去住房,或凹父母家中,或住集体宿舍,还有人无固定住处,被戏称为“马路天使”,在亲友处借宿。例如,有一位女性离婚者因无房而不得不放弃子女抚养权,以致对方再婚后孩子得不到良好照顾,自己也无法要回。
离婚过程中,当事人有时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干预,其中包括双方家长、亲友及同事的各种反应。从我们的样本看,除一方有通奸或外遇提出离婚、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的情况外,行政领导、家长亲友及社会舆论强烈干预离婚事件的情况已不多见。对离婚当事人的行动更为理解的多为朋友,而不是家人。
离婚后果
离婚后果包括离婚对当事人精神状况、身体状况、经济状况的影响,以及对孩子心理、抚养、教育等方面的影响。
当事人对离婚总的感觉有:认为离对了、必须离并有轻松感、解脱感的占54。5;认为不是好事但面对现实别无选择的占6。%;认为自己倒无所谓但对孩子不好的占。7;认为不该离、离了不好的占9。1%,等等。多数人在离婚后有孤独感69%。一位女性离婚者说,“离婚后的家就像一片废墟”。一位男性离婚者说,“1年的夫妻一朝分手,过去的生活就如同是一场梦。自己硬挺着,精神尚未失常,已是勉为其难”。
将近半数的离婚者由于没有一个可说心里话的朋友圈子,更使其孤独难以排遣。离婚后无孤独感的在样本中仅占0。9。据一位女性离婚者说,自己从原来两人终日缠绕不清的感情痛苦和烦恼中解脱出来,“眼界开阔了,对生活的理解也加深了。”一位男性离婚者说,离婚后自己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,好像—下子就成熟了。无论在工作学习还是业余活动中都更加坚强和自信了。(未完待续) 展开全部内容
关了未成年子女的归属问题,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双方一般各得、个或两个,但也有一方(往往是男方)得不到子女的情况。例如,一位男性离婚者希望得到两个儿子中的—个,怛15岁和10岁的两个孩了均明确选择跟母亲。
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得到孩子的比例高达以上,旦多数都是双方同意的。离婚过程中为子女归属问题发生剧烈冲突的在样本中并不多见。对“未得到子女的一方能否看望孩子及多长时间可以看一次孩子”的问题,问答可随时自由看望的占7。5,二周至半年看望一次的占18。7,有5的离婚者因宵怕影响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、害怕打乱孩子内心的平静、或想比孩子尽量忘掉自己以及不想看望等理由,在离婚后不看望孩子;尚有6%的离婚者看不到孩子;其余的人对这一问太题未予回答。例如有——位女性离婚者,因离婚后调往异地工作而基本上无法与孩子见面。另外一位女性离婚者,在孩子18岁前不准前夫看望,理由是以此惩罚因外遇导致家庭破裂的前文配偶。
未得到子女的一方每月(或每季度、每年及一次性)按时付抚养费的占9。,其数额最多为每月70元,最少17元,平均0元左右。但他们付出的实际数额往往高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时的规定,最高可达每月100元,平均40元左右。一般是付费一方自愿这样做的。
在财产的分割上,样本中有6的人认为这不是重要问题,不愿斤斤计较而愿做出让步。8的人甚至表示随对方挑选或只带走自己简单的衣物。其中多数是因孩子归了对方而不争甚至不要财产的。还有一些人或因自己一方外遇造成离婚,心里有负疚感,或因系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,只求能遂愿而别无他求,或有过失,被对方“扫地出门”。样本中认为财产分割合理的占4。4%,不合理的占17。4%,无所谓的占9。
离婚过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住房问题。在住房普遍紧张的情况下,离婚后一方往往失去住房,或凹父母家中,或住集体宿舍,还有人无固定住处,被戏称为“马路天使”,在亲友处借宿。例如,有一位女性离婚者因无房而不得不放弃子女抚养权,以致对方再婚后孩子得不到良好照顾,自己也无法要回。
离婚过程中,当事人有时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干预,其中包括双方家长、亲友及同事的各种反应。从我们的样本看,除一方有通奸或外遇提出离婚、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的情况外,行政领导、家长亲友及社会舆论强烈干预离婚事件的情况已不多见。对离婚当事人的行动更为理解的多为朋友,而不是家人。
离婚后果
离婚后果包括离婚对当事人精神状况、身体状况、经济状况的影响,以及对孩子心理、抚养、教育等方面的影响。
当事人对离婚总的感觉有:认为离对了、必须离并有轻松感、解脱感的占54。5;认为不是好事但面对现实别无选择的占6。%;认为自己倒无所谓但对孩子不好的占。7;认为不该离、离了不好的占9。1%,等等。多数人在离婚后有孤独感69%。一位女性离婚者说,“离婚后的家就像一片废墟”。一位男性离婚者说,“1年的夫妻一朝分手,过去的生活就如同是一场梦。自己硬挺着,精神尚未失常,已是勉为其难”。
将近半数的离婚者由于没有一个可说心里话的朋友圈子,更使其孤独难以排遣。离婚后无孤独感的在样本中仅占0。9。据一位女性离婚者说,自己从原来两人终日缠绕不清的感情痛苦和烦恼中解脱出来,“眼界开阔了,对生活的理解也加深了。”一位男性离婚者说,离婚后自己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,好像—下子就成熟了。无论在工作学习还是业余活动中都更加坚强和自信了。(未完待续) 离婚过程对多数人来说无疑是个痛苦的过程。在问答“离婚之前、离婚过程中和离婚之后这三个阶段中在哪个阶段最感孤独、最影响健康和工作情绪”这个问题时,65%的人认为是在“离婚过程中”由于当事人在这一过程中往往极度痛苦和不理智,对配偶由爱生怨或生恨者有之,采取报复行为者有之。女性往往采取破坏对方名誉的手段,而男性则往往以暴力相威胁。
关了未成年子女的归属问题,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双方一般各得、个或两个,但也有一方(往往是男方)得不到子女的情况。例如,一位男性离婚者希望得到两个儿子中的—个,怛15岁和10岁的两个孩了均明确选择跟母亲。
独生子女家庭女方得到孩子的比例高达以上,旦多数都是双方同意的。离婚过程中为子女归属问题发生剧烈冲突的在样本中并不多见。对“未得到子女的一方能否看望孩子及多长时间可以看一次孩子”的问题,问答可随时自由看望的占7。5,二周至半年看望一次的占18。7,有5的离婚者因宵怕影响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、害怕打乱孩子内心的平静、或想比孩子尽量忘掉自己以及不想看望等理由,在离婚后不看望孩子;尚有6%的离婚者看不到孩子;其余的人对这一问太题未予回答。例如有——位女性离婚者,因离婚后调往异地工作而基本上无法与孩子见面。另外一位女性离婚者,在孩子18岁前不准前夫看望,理由是以此惩罚因外遇导致家庭破裂的前文配偶。
未得到子女的一方每月(或每季度、每年及一次性)按时付抚养费的占9。,其数额最多为每月70元,最少17元,平均0元左右。但他们付出的实际数额往往高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时的规定,最高可达每月100元,平均40元左右。一般是付费一方自愿这样做的。
在财产的分割上,样本中有6的人认为这不是重要问题,不愿斤斤计较而愿做出让步。8的人甚至表示随对方挑选或只带走自己简单的衣物。其中多数是因孩子归了对方而不争甚至不要财产的。还有一些人或因自己一方外遇造成离婚,心里有负疚感,或因系主动提出离婚的一方,只求能遂愿而别无他求,或有过失,被对方“扫地出门”。样本中认为财产分割合理的占4。4%,不合理的占17。4%,无所谓的占9。
离婚过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住房问题。在住房普遍紧张的情况下,离婚后一方往往失去住房,或凹父母家中,或住集体宿舍,还有人无固定住处,被戏称为“马路天使”,在亲友处借宿。例如,有一位女性离婚者因无房而不得不放弃子女抚养权,以致对方再婚后孩子得不到良好照顾,自己也无法要回。
离婚过程中,当事人有时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干预,其中包括双方家长、亲友及同事的各种反应。从我们的样本看,除一方有通奸或外遇提出离婚、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的情况外,行政领导、家长亲友及社会舆论强烈干预离婚事件的情况已不多见。对离婚当事人的行动更为理解的多为朋友,而不是家人。
离婚后果
离婚后果包括离婚对当事人精神状况、身体状况、经济状况的影响,以及对孩子心理、抚养、教育等方面的影响。
当事人对离婚总的感觉有:认为离对了、必须离并有轻松感、解脱感的占54。5;认为不是好事但面对现实别无选择的占6。%;认为自己倒无所谓但对孩子不好的占。7;认为不该离、离了不好的占9。1%,等等。多数人在离婚后有孤独感69%。一位女性离婚者说,“离婚后的家就像一片废墟”。一位男性离婚者说,“1年的夫妻一朝分手,过去的生活就如同是一场梦。自己硬挺着,精神尚未失常,已是勉为其难”。
将近半数的离婚者由于没有一个可说心里话的朋友圈子,更使其孤独难以排遣。离婚后无孤独感的在样本中仅占0。9。据一位女性离婚者说,自己从原来两人终日缠绕不清的感情痛苦和烦恼中解脱出来,“眼界开阔了,对生活的理解也加深了。”一位男性离婚者说,离婚后自己懂得了许多人生道理,好像—下子就成熟了。无论在工作学习还是业余活动中都更加坚强和自信了。(未完待续) 展开全部内容